《来鹿不明》分卷阅读5

    “古龙还被人砍了呢。”我反驳道。这家伙做过功课。

    “你放心,没什么人会来砍你,不值得。你只会一点点变老,然后死去。”

    我耸耸肩;“这样不是蛮好。”

    他又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喝了两杯酒,又面对面吸了支烟,期间我忍不住抓了两下屁股。吸完烟,我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十分,秒针啪啪地还在跳。

    十二点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开口说话:“你压根不感兴趣。” 我说:“你是故意的。”

    他继续以沉默应答。我毫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像磕了药的小白鼠一样左右摆动身体,跟着酒吧音乐哼哼唧唧唱起来。他不说话,我就打算这么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点钟他继续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后他服输了。他说:“你别唱了,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掏出一包烟,放在酒杯边上。

    我没领情,继续唱,一边唱一边做脱眼镜的动作。这时,舞台上的乐队正在调动气氛。主唱说:“我说一!”下面的人喊:“我说二!”主唱又说;“我说黑!”下面又喊:“我说白!”我乘机跳起来,大叫了一声:“我说穿!”主唱往这边瞧了一眼,随而热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胸口上,大声喊:“我说脱!”底下的人跟着起哄:“脱!脱!脱!”

    那个姓秦的人,终于按耐不住,摘下眼镜,啪地甩在桌上。“这下你满意了吧?”我没再疯下去,坐下来比了个请的动作。

    “打个比方说,这是我们。”他用食指哒哒敲了两下烟盒,“这是你,”又举了举酒杯,“这是我。我们是烟和酒。其实,这两样东西屁个联系都没有。可人们抓着酒瓶的手上总是习惯性地夹一支烟,就好像它们是番茄和鸡蛋似的。他们喜欢说,不喝酒不抽烟,却很少说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开始,这两样东西就被摆在了一块儿。烟会使人清醒,酒精会让人犯迷糊,乃至于短暂失忆——这两样东西摆在一块儿使,就会让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编辑跟这是一码事。人们总以为,编辑可以让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读者的口味——诚然如此,可对我来说,他们只会把我们的东西毁得干干净净。刚出头的小作者,尽量会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来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条才肯说实话,因为到了那时,哪怕你放个屁,那些评论家,那些读者都会帮你分析气体成分,不是么?”

    只要一有人跟我讲大道理,我就会恢复地地道道的嘴脸。所以我说:“你太偏激了,再说,你跟我说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了我一会,偏头吐了口烟:“几岁了?”

    我楞了楞,说;“三十二。”

    他嘻地笑了声,往酒杯里弹了弹烟灰,“我看过你写的玩意儿,不是说能力方面,可你不适合干这行。”

    “你知道,工作这事不需要什么天分。”

    “不是天分,而是——”他用食指敲了敲脑门,“是这个。我、你、李三,我们在有些方面就是有那么点像,不然我也不会和你们浪费那么多时间。”

    “所以?”

    “那天下午,我劝他换份工作。今天我对你说的话,和那天差不太多。”

    “他没答应。”

    “是的,我告诉他:不要因为当下赚了点名声赚了点钱,就以为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浪费时间并不可怕,人么,不出意外都能活个几十年,不是么?可怕的是明明在浪费时间,自己却还不知道。你口袋里的钱,你那来之不易的名声,正在逐渐消耗你,它们已经快把你耗尽了。他拒绝了我的建议,这顽固的小瘪三,现在吃到苦头了。”

    “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封笔呢?你怎么还在写呢?你为什么还在浪费我的时间呢?”

    “知道我小时候想干什么吗?开水族馆。现在我用稿费买下一座水族馆,白天我在里头看鲸鱼、看企鹅,晚上高兴的话,写一两千字。我为什么留下来?因为我赚的稿费可以买下一座水族馆,因为人们偶尔会谈起我,知道我姓甚名谁、知道我的尊容、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二十岁时我喜欢敲字,二十五岁我厌恶这项工作,可我成名了,赚够了钱,这样我再次将它当作了乐趣。而你呢,三十二岁,除了每天被屏幕辐射外一无所成。”

    我惘然了。我决定避开这个话题。“我小时候有三个梦想,开妓院,开巴士,和

    练降龙十八掌。”

    他并不奇怪,仿佛早已料到了似的摊了摊手,好像在说:看吧,就说你不是这块料。显然,按他的逻辑,我们应该一起被关进精神病院做病友,成天不是在明晃晃的食堂里戳青豆,就是在病房外裸奔——当然这也不失为一种职业理想,我们可以一起出演《三傻大闹精神病院》,没准还能获奖我的思绪不由地驰骋了,穿过寒夜冰凉呛人的迷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儿到处飘满了戴着护士帽的天使。

    他擦亮一根火柴,接下去道:“我们之所以不适合干这行,恰恰是因为我们是最合适的人。文学!人们在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总会想到高深莫测的字眼,灵魂,神,纯洁什么的。可他们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吗?不。他们问你:你是干什么的?你说:我是个作家。他们就如同见到‘逼格’本尊一样,一脸憧憬地望着你,连连说道:哇,你可真了不起!我小时候也想干这个呢。但他们满脑袋想的却是:穷鬼,神经病,宅男。

    这就是文学,这就是我们和一切被人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因为高尚的东西往往也最低贱,需要被吐一口唾沫、按一只脚印。可当你真那么做的时候,他们又生怕你玷污了它。这就好比让一个女人同时繁衍子嗣和保持童贞。你瞧,老天其实很公平,他把原先的金字塔反了个个儿,真正在行的人在底下受人调遣,而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无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么才思匮乏,甚至一无所知,却能随心所欲地挖掘或是扼杀。这样,极致的强大和极致的弱小就被平衡掉了,这样,才能使尽可能多的人在此分一盏羹,这样我们赖以谋生的圈子才能在彼此的争夺与排挤中生生不息。”

    凌晨一点。我的屁股已经坐不住了,它正在呼唤宾馆里硬邦邦的床垫。“你说完了么?”我问,“我只想知道,你写不写下去?”

    他斩钉截铁地答道:“不写。”

    此言一出,我所剩无几的耐心极速射入零。我招呼酒保给他上一罐成长快乐,旋即站起身说:“秦先生,快看窗外!你家始皇正在窗外飘着呢!”

    说完我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8

    8

    周五去见大老板时,我没有了任何压力。压力如雾霾留在肩上的细小尘埃,在走出酒吧后,我捏起兰花指,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弹开了。眼下我离撤职已经很近了,那么近,以至于我已产生与恐慌截然相反的情绪——我有那么点盼望着被撤职。你知道,将死之人是没有理由去忌惮死亡的,唯有那些活得好好的人才会吃这吃那还怕得要死。

    大老板比想象中要年轻得多,也和善得多。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对他产生好感了。即便他从小在国外长着,连中文也说不利索,从这方面来说,做一个出版公司老板根本不够格。可我依旧难以克制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姓秦的家伙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记忆萍水相逢的人名,同理,对一个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的人产生好感是不必要的。就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曾对取款机里的女声产生好感,于是我频繁出入取款机隔间,到头来却寻不到任何途径去认识她。

    起先,我想把文书丢在他面前,让他自己看。可我没那么做。而他对厚厚的报告漠不关心。我从公文包里掏出档案袋,毕恭毕敬地放在办公桌上。他只搭了一眼,一副老式圆片眼镜捏在手里,不打算戴上,也不打算去看。他的脑袋后方挂了一大张裱着相框的彩打柴犬画,两者一前一后,神情出奇一致。

    “你叫大石吧?”他说。

    我说是的。

    他微笑着看我,一手折起眼镜丢在桌上:“还没睡醒么?现在的小年轻都怎么了,一个个眼睛下面都像挂了两只塑料袋似的。”

    我下意识地挺直腰板,眼睛勉力张开。他又说:“别紧张,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啦?”

    我说不是,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先干了三年。

    他很感兴趣似的问道:“那这是为什么呢?”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因为我喜欢吃卷心菜。每周必须吃两次自己做的蚝油卷心菜。进了公司后,每周上六天班,每晚还得加班,这样我就没法自己做卷心菜吃了。所以我辞职了。

    我做好了被鄙视和唾弃的准备,然而b城人的脾气跟这里的雾霾一样隐秘莫测。这使我很泄气。就好像2012年12月31日那天,所有人盯着墙上的挂钟,做好了一起毁灭的准备,所有的网络平台被与之相关的感慨、玩笑、嗟叹和猜测闹得拥挤不堪。最终,在当晚的最后一秒,有人没熬住,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时已是阳光明媚的2013年,有人眼巴巴看着太阳升起来,却什么也没发生。接下去相当久的日子里,网络平台上变成了玛雅人鞭尸的刑场,因为我们没有被毁灭,我们一如既往地活了下去。万恶的玛雅人,他们的智力是如此蓬勃,生活是如此无聊,以至于到了拿千百年后的同类开涮,精心策划了一场波及甚远的彻夜狂欢。更可气的是,尽管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却随着2013年的第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一边飘一边笑着对我们说:玩够了吧?那就起床吧,又该上班又该上学了,昨晚没洗完的碟子和衣服还得洗,卡里刷光的钱还得去挣,昨晚的饕餮大餐已经化作了你的膘,什么,你辞职了?笨死你算了。什么?昨晚你没戴套?那么新婚快乐

    抱歉我又想多了。下面让我们再次回到大老板身上。他用指尖抹了两下镜框,没有丝毫鄙夷和惊讶,他那鹅卵石般不规则的面庞上显露出了与那个人的血统一样纯净的兴趣,以及近似于臭味相同的讚赏。他问我:“你是那所学校毕业的呀?”我说是什么学校。他拍了把桌子说;“我在那儿交流过咧!这么说来我还是你师兄呢!”

    我报之以微笑。心想你是我师叔还差不多。

    他又问:“你是几月份出生的?”

    我说我是两月份出生的。接下来的事儿你也能想像,他举起另外一只手掌,拍了下桌子说:“哎呀我也是两月份生的!”

    这时,我心里产生了两个想法:第一,他或许练过降龙十八掌。第二,这场对话已势不可挡地驶入了极其诡异的方向。

    “你的东西么,其实我看过,我还满喜欢的。”他很快恢复平静,以一种冷冰冰的口吻说,“我知道,风评不大好,李三也吃了点苦头。我呢,嘴巴太笨,没发表什么评论,只在网上帮你说了两句话,不过也没起什么效力。”

    回去之后,我从李三那儿套出了此君的id,又去论坛上翻了一遍记录。这位名叫“我是契丹人”的热心网友只发了一条留言:总之我就觉得挺好的,你们不懂!——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公司,这座硕大无朋的金字塔,从顶端到底部已经长在了一块儿。

    为了使我们之间的交流能够正常点儿,我向前推了推档案袋:“我花了一个晚上整出来的,你不看看么?我现在就可以向你汇报。”

    他说:“不急,搁这儿吧,我一会在看。”紧接着又问:“最近有写什么么?”

    我说正在写一个动物的故事。他兴致勃勃地询问:“有随身带来么?给我瞧瞧。”

    被召见之前,我在对街的咖啡馆里续写了两段鹿男的故事,写完后,我把纸揉作一团,塞进口袋。所以我把三个纸团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只丢给他。他把它们一一展开,不分次序,抓到一张算一张地看了。

    我不想得到任何反馈,因为我对这个故事尚还有一丝期待,若他对此不满意,我便没什么好说的,相反,从他嘴里吐出来的任何褒义词都有可能把它扼杀在摇篮里。这份念想没有维持很久,他从茫茫字海中拔起他的大脑门,搂着那三张厕纸一样皱巴巴的玩意儿,连说了三个字。

    好、好、好。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他,在某个细微深处我听见我那纸团大小的心脏咵喳一声破碎了,这个故事在还未写成前就已经被枪毙了,因为正常人是不会喜欢的。

    他问我怎么不高兴?我回答说:我是太高兴了,所以忘记了表情和语言。他随即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地道:“你放一万个心,我会帮你投杂志社的,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他送我到公司门口。在门口,我鼓起勇气问他:“你怎么就当上了大老板?”他认真地寻思了一会,说:“我这么给你说吧,五十年前有个青年在公司本部的地盘上画了个圈,这个青年,是我爹。”说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去了。我目送他离开,自动门唰地关上,把嚣张的尘雾挡在了外头。之后我给李三发了封邮件:那个人不打算写下去了,我没有向老板汇报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9

    下飞机后,我直接打车回家。车上李三打来电话,叫我先去公司汇报工作。我推掉了。“我累了,”我说,“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明天来也一样。”他在那头愣了一愣,然后一个字也没说,把电话挂下了。

    进门时鹿男抱了我。我在门外揿铃,没人上来开门。我实在不想到包里找钥匙,便丧心病狂地连揿了三分钟,还是没人。搞什么鬼!我沮丧地叹了口气,从公文包底下挖出一片薄薄的钥匙开了门。门刚开出一条缝,鹿男鬼使神差地就从门缝里扑出来,牢牢抱住了我。

    下午一点钟,他还是人的模样。我还来不及问,就看见沙发上蜷了只猫,白得像团糯米糍,两眼碧蓝。他像树袋熊一样挂在我身上,还没打算松手。我就把下巴垂在他肩上问: “不是黄猫么?”

    “帮它洗了个澡,才发现是白猫”

    “可以放开了么?我快被掐死了。”

    他放下手,脸突然地红了。我说:“咦?你怎么还没变回去呢?”

    “从前天开始,我的时差就倒了,晚上七点到早上七点变回去。这样也挺好,方便多了不是么。”他一手提起行李箱,一手抚着我的背,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找了份工作!”

    “这有什么好的!”我的脸一下子就像沙皮狗一样挂了下来,“以后下班回家,没两个钟你就变鹿了!”

    他这才意识到这点,不安地搓着手说;“那我想办法变回来好么?”又指了指沙发“你先进去好么?”

    茶几上已经放好了滚烫的茶水,和一堆吃食(他的零用钱不是花光了么?)。我坐在沙发上,捧起茶杯,径自委屈着,从今往后,再也没人给我做早饭、陪我打游戏了。一大早我们会在家门口匆匆别过,各奔东西,幸运点儿的话,我们可以在电车上一起吃街边的油腻的早餐,然后到了某一站,其中一个先跳下电车,两人各奔东西。晚上下班回家,我们在一张桌上没滋没味地吃外卖,交谈工作上的事。到了七点钟,他就变回一头鹿,开始漫长的消化过程,我只好像从前那样进行单人活动。长此以往,我们的生活跟那些结婚多年、感情淡薄的中年夫妻还有什么区别呢?

    狮王连滚带爬,一路翻到我膝盖上,上半身立起来,举起爪子在我身上踩奶。我摸着它的白毛,强打起精神,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满怀好奇。“你在哪儿上班?”

    他脸上立马就像糊了盘炸金花一样灿烂地笑了起来,小跑着到我身边坐下,由于双腿过分的长,膝盖顶在了被我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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