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分卷阅读8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in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精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精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我咬咬牙,叉起一片生鱼片丢了进去。逗得邻桌两个姑娘咯咯直笑。其中一个走过来问;“你衣服里藏了什么呀?”我拉开拉链,让狮王跑了出来。这家伙是个大色狼,见着姑娘,就把我忘了,义无反顾地扑上去在她胸口踩奶。那个姑娘被挠得喘不过气来,一边别过头问:“一个人带着猫来吃饭么?爱人不在?”我说我还单身呢。她哦了一声,又说:“你一个人照顾猫?”我思考了一会,回答说:“反正铲屎大将军就是我。”她埋头捋猫,不打算走了,狮王也忽视了桌上的鱼。我乘机把生鱼片一扫而光,紧跟着抹了抹嘴巴问:“咦,你是广播台工作的么?声音很熟。”她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一家广播台上夜班。还做配音。你知道,公共安全、广告之类的。”

    她就是atm机女孩。

    临走前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15

    鹿男第一眼见到乔悦时,露出了几近惊怖的警惕。他几乎是指着乔悦问我,这人是谁。他的反应使我感到不堪与尴尬。乔悦对他的无礼没有在意,往我肩上捶了一下,笑着说:“喂,谈朋友了都不帮你兄弟说?”

    回到家,鹿男就直截了当地声明:不准把她带进来。听罢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既然你觉得不自在,我就去她家好啦,反正不是多大的事。”他一声不吭,掉头就往房里走。等我追进去,他已经坐在月洞门里,变回了一头鹿。

    无论如何,乔悦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出门约会时,她会穿我喜欢的石榴红或是条纹连衫裙,光着腿,披一件风衣。在家里她穿布库和垮形衬衫。上半时她穿睡衣。我三十六岁,她三十,我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唱片、同样的室外运动、思考不同的问题。我像一头因冬眠而迅速消瘦的动物,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新鲜的血和肉的气味唤醒了沉睡的胃袋。这时,外面的天地被乍临的春光填满了,到处都是嫩黄的草叶,勾着几条缓缓流动的清澈的水流。我被发麻的四肢支撑着,难掩幸喜之情,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我陷入了热恋。

    对于我谈恋爱的事,鹿男既没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后来我发现,唯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我为了讨好乔悦,老把狮王带去她家串门。有时候干脆把猫窝也带去过夜。

    独自在家使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弃逐之感包围了。几次之后,他便威胁说:再把狮王带走,他就自戕。我问他你怎么自戕?他的目光在茶几上搜索良久,捡起一支烟就点上了。之后他开始发各种四十五度抽烟照,每次发都会艾特我。幸而他的呼吸道不怎么管用,自戕大业很快付之东流。他把所有的吸烟照做成表情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发过来:昨天晚上怎么又没回来?是不是去她家啦?我要吃咖啡卷,快回家给我做!

    我把乔悦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随之我的写作再次陷入瓶颈。读者对此异常不满,抗议的邮件如雪片般塞满了邮箱。他们宁可接受鹿男与大石的家常琐事像流水账那样漫无止境地写下去,也不愿意有什么新的人物来打破他们业已熟习的局面。有几封邮件里还煞有其事地写道:我已经嗅到了不详的结局。他们建议我安排分手,甚至有人有板有眼地让我把乔悦写死。比方说,我们在马路中央接吻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把乔悦碾死了,或者我在事故中受了重伤,鹿男不计前嫌来医院照看我,两人合好如初。那时我很喜欢乔悦,想娶她,因而完全不可能去写那么不吉利的事儿。乔悦看了之后觉得很有趣,她提议:既然大家那么讨厌我,那就把我写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好了。比如说,让我同别的男人睡觉,被你捉奸在床。

    我最终没有那么写。

    在此同时,还有件事也困扰着我和鹿男。狮王被捡回家时,我们并不知晓它的岁数,兽医说这猫大约八岁了。现在它十二岁,已经是只老猫了。不知从何时起,它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动作越来越笨重,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打盹。它开始无意识地随地大小便,让我们这些铲屎大将军、铲屎副将和铲屎夫人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把它咬脏的小熊玩偶泡在脸盆里清洗,它找不到玩偶,就急得满屋子东跌西撞,鹿男抱起它,用它们的语言劝慰了好一会,它才安静下来。玩偶洗干净后,挂在晾衣架上晒干。我和鹿男到餐室吃饭去了。它从地上立起来,迈着标志性的魔鬼步伐走上阳台,循着气味一跃而起,去抓那只玩偶。

    远远的我们看见它在玻璃门后面跳了两下,跳的很高,腿脚伸得也很长,还开玩笑说:狮王好像返老还童了呢!跳到第三下时,它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像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挥打了一下,整个顿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们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阳台上去。它眼睛睁着,尾巴弯弯的拖在地上,四肢蜷在一块儿,好像受了伤。

    我们带它去了宠物医院。检查过后,兽医把我们叫到一边,说:“腿脚没什么问题,就是身体里有寄生虫,但它已经很老了——”他没再说下去,我们面面相觑,而后一齐摇了摇头说;“不,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犹豫了一会,很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不舍得,但它其实很痛苦的,你们要想仔细。”

    我们抱起被判了死刑的狮王,走路回家。周日下午四点钟,兽医会给它打安乐针。

    周六晚上,我们三个一块儿躺在月洞门里的毡毯上睡觉。整个晚上,狮王睡得很安稳,我们却一直无法入眠。周日清晨,狮王早早地就醒了。我们给它准备早餐时,多放了两条鱼和一些猫粮。它只吃光了鱼。下午,鹿男给它穿上它最喜欢的镶了白绒滚边的“圣诞老人”装,我们带着它,带着它的小熊玩具和鹿男的棉拖鞋到草坪上打发时间。

    那天的天气很好,秋天过了一半,高高的透蓝的天空中飘了几朵碎云,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片草地,蒸出秋日里最后一丝泛着苦涩的温厚的青草味。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努力地看着什么。尾巴像奶猫那样高高翘起,竭力表达着快乐。客厅里放着它最爱听的《蜻蜓》,通往草坪的玻璃门开着,这样它能够听见。我们轮流抚摸它的肚子,按它的脚垫子,它不时地腾出一只爪子,来挠我们。

    四点钟,兽医到了,带着一只很小的黑□□药箱。鹿男擦了擦眼睛,艰难地站起身,把他迎了进来。兽医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针管,我不自觉地揪下了一把草,手继续在土里挖来挖去。鹿男从背后捏了捏我的手。针尖抵在狮王皮肤上的时候,它躲了一下。我们以为它害怕了,但它没有躲得很远,也没有表现出惶恐,只是把一只爪子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像个啦啦队队长那样高亢地叫了一声。我们分别和它击了掌,它收回爪子,安静地趴回了地上。

    针打完了,兽医起身告辞。它把脑袋搁在鹿男推上,后肢放在我推上,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把它放回窝里,埋葬在一颗香椿树下。这时天一寸寸黑下去,草地上飘起了风,天也冷了下去。夜晚却还很长。

    作者有话要说:

    ☆、16

    狮王死了,我们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从那水草般湿浸浸的阴影里走出来。目前最让我不安的是即将到来的婚礼。我和乔悦年纪都不小了,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没想着要隆重操办,只是一个女人总归要穿一回婚纱才好。在一切从简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场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别出心裁,婚纱不必太贵,但美美的,让人过目不忘,祝词必须得我来写,不能太俗。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婚礼时间太赶了,根本订不到场子,只好安排在陵园边上的花园里举办。婚纱也来不及订做,她突发奇想地租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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