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分卷阅读9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渐渐的,我接纳了他们,因为后来我明白过来,你所厌恶的人,恰恰就是你的同类。

    我知道这么说未免有点残酷,但事实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是什么?出生和死亡。只有那两个时刻是光光属于你的,可你从未参与其中。你瞧,你妈生你的时候,你还小得像只红皮耗子,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跟个拖着口水的休克病人差不多。然而偏偏就是这个时候,就像你死亡时一样,是人们最爱你的时候。你的亲人们,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尽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瞧,一团红彤彤的扭曲诡异又可爱的小怪物就那么凭空地冒出来了,像从苏格兰农场里跑出来的胖羊羔,突然闯进他们的野餐会,半张嘴狂啃野餐布,另半张嘴嗷嗷大叫:瞧我多么可爱多么活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长出一身肥膘,这样你们就可以把我挂在大腿和手臂上烤着吃了,咩哈哈!

    更悲催的是,在那样一群人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欲求不满的妻子和吸血鬼儿子,他们总归还活着,就好像他们比你晚一步登天就是为了看着你死。等你翘了,这群影帝影后会穿起丧服去葬礼上大显身手。他们在彼此的肩膀上哭爹喊娘,头一遭一本正经地谈论你这个人,你的习性,你的相貌,你干过的每一笔事。然后葬礼结束了,他们回到家,脱掉丧服,就接着过他们的生活去了,就把你忘了。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因为无话可说,就谈论起你的死亡。他们会说:‘多好的人呐,我真难过,真的,得知死讯的那一刻,我当场就哭成狗了。’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你还是死翘翘的。你的遗孀会向人们哭诉:‘我的神我的老母,他为甚要先走一步呢?!我宁可死的是我!这么多年了,我的心都死了。’天知道你死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就和别的男人搞上了,那个男人绝对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那些愚蠢的听众因此同情她,可怜她。多么守妇道的女人呐!这么好的女人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哇!每个礼拜天,那群傻子就拿小饼干小糕团来孝敬她,帮她遛狗、铲猫屎。而你还是死得透透的!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像一个杂货店,每样东西一运进来就被分好了类,齐齐整整地码进货柜,店里唯一的店员,我们的上帝巨巨,成天啥也不干,就光光把东西搬进来,丢出去,丢出去,又搬进来,这样才能确保每分每秒每个空隙都挤得满满的,谁也休想多占。你死了,紧接着就有别人填进来,一切就又圆满了。我们这群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完了个蛋了。人都是冷静事故的,他们熟于在置身事外的状态下表现得乐善好施。而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从拿起笔的那刻起,你们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蠢驴。

    每天我们口口声声、在网络上发着食物和旅行照片一边说:生活如此多娇,我要拥抱生活。可傻子都知道,生活他妈的就是一坨屎。要我说,母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们在产房一拍肚子,然后成千上万圆滚滚的孩子就出来了。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变成了行走的狗屎,就会禁不住想:我了个大操,这他妈是个什么鬼地方?妈妈你为啥要把我生出来!

    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像拥抱颗榴莲那样紧紧搂住它,牢牢盯着它,幻想里头油腻腻、甜津津的果肉,即便里面啥也没有。可就算是这样,你们还是活下来了,你们都杀不动自己。你们都是英雄。不像海明威他们,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地劝慰别人“一定得竭尽全力活下去,生命充满了无限挑战和梦幻大泡泡”,紧接着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崩了。这下你们弄清楚了吧?英雄都是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即便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他们也照抢不误,一边抢一边还抱怨东抱怨西的。

    所以,我死了以后,不要哭哭啼啼,不要交流我这人是什么玩意儿、干了哪些好事。我死了,讨厌你们的人又少了一个,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明白?

    好了,总算把这些话吐出来了,我感到轻松多了。不过,我还得说,我讨厌我的工作,我讨厌你们。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要一个人安静地去死。”

    他说得太多,所以一说完他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9

    遵从死者的遗嘱,葬礼上见不到半点黑色,大家把衣柜里最鲜艳的衣服全找出来穿上了。从远处望去,像一堆生气勃勃的充气玩具。墓碑边上铺了几张奶白长桌,放满了各式口味的糕饼和□□般五彩斑斓的鸡尾酒,粉红的气球在枝头迎风飘摇,无数个圆弧面泛露出满满一地的蓝色雏菊和斑斑点点的狐尾百合。

    在最后的日子里,死者煞费苦心地为葬礼列出一串长长的歌单。葬礼当天,人们在节律轻快的乐声中摇摆着身体,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谈论起死者的生平,他不计其数偷偷摸摸的行为时,脸上不禁地都泛出了笑容:过道上的柜子里每天都会出现一袋清洁工最爱吃的椒盐薯片;公司里所有的挂钟都被调快了半个钟头,因而离实际下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办公楼就空了;每个节假日回来,员工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抽屉里找到许多糖果;有个女员工与逼她堕`胎的男人分手时,老板批的假条反面写着:弄死他,你行!…

    下午两点钟,太阳最为强烈时,死者遗孀掀开了盖在墓碑上的红蓝格子布,这时我们看见楔在上面的墓志铭:没有哲人的智慧,却有无可救药的童心。

    日落时,人们恋恋不舍地离开墓园,心中怀着同样的情感与想法:此人不该被忘却。很多年后,当我们谈论起他的死亡,我们将不会努力地挤出几滴虚情假意的泪水,挖苦心思地动用所有悲悯的词眼来装点他的逝去和葬礼。我们将由衷地感到快乐。

    大老板死了之后,我借题发挥在家赋闲了一个礼拜。但躲在家里并不能回避他的死去。电视报纸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死讯。大学里也像沾了光似的开了追悼会。大约是某个礼拜三,从前的导师打来电话,他说;“他死得也挺巧,正好我们建校六十年,我们刚开始办讲座,蛮多从前的校友都来了,你也来一趟,谈谈你自己,顺便谈谈他,毕竟你跟他熟。”我听了就跳脚:“这都是什么毛病?人家都死了,你们还当盛事搞庆祝。”他脾气好,没恼我,笑了笑说:“怎么啦,现在出息了,脾气也大起来了嘛。我也没办法,他们让我找你。我也不愿意啊,你的毕设烂得惨绝人寰,还硬让我批那种分数。”我想了想,就屈服了。

    我回了趟老家,把祖父床底藏的驳壳枪取出来,带去了学校。讲座刚开始,我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丢在讲台上,让学生上来试一试。本以为会有许多男生蠢蠢欲动,争先恐后前来瞧瞧这稀罕货。结果却出乎意料,男生们吃吃艾艾不敢上前,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干脆瞪大了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天花板,仿佛房顶上进了他妈。女学生倒一个个挺直了腰板,手臂如百岁老人生日蛋糕上的蜡烛高高竖起。

    我点了个圆脸孔长头发的女生上来。她走上台阶,抄起抢,掂了一掂。我鼓励她:“扣一下扳机试试。放心,这把枪年数很久了,坏了,里面也没有子弹。”她就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把枪放了回去。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玩味了一会后说:“比想像中沉。扣下扳机的那刻,还蛮紧张的。”我点点头,让她下去了。

    “你们这群懦夫!”我对仰望屋顶的男生骂了一句,“我没想到你们也是如此的柔弱。为什么要带枪来吓唬你们呢?因为许多年前,我曾想轰掉自己的手。不是自杀,我怕死,就光光是把手轰掉。你们知道,如果我残了,国家就会出那么一滴滴钱来抚恤我,钱不多,但加上爹妈的养老金,足够我了却残生了。为什么我会那么沮丧,以至于想丧失劳动力呢?在座的有哪些是中文系的?”

    一半的人举起了小手。

    “你们真傻,真的。”我恨铁不成钢,“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我选错了专业。高考填志愿时,爹妈就对我说,儿啊,你这点智商,啥专业也学不好哇!怎么办呢?去技工学校学开挖掘机吧!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就是那儿毕业的,现在一个月赚四万呢!可是我讨厌劳动,从小到大能学得会的家务只是涮碗和做蚝油卷心菜。怎么办呢?我把学校指南都翻烂了,才乍然想起:学中文总不难吧?我从小就说这个,从小用它记日记、写信、在考试时传暗号,这点我总学得会吧!所以我拍拍脑袋就把志愿表填好交上去了。

    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同专业的同学,有的和我一样常年待业在家,有的做了文秘,有的开煎饼摊,有的送快递。那时我还是挺上进的,考了一堆证,之后进了一家金融咨询公司。不过混得不好,压力太大了,你们知道,金融街办公楼有变形金刚那么高,从办公室落地窗廖望对面的反光玻璃片和街上芸芸众生时,我总想着要跳楼。每天最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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