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木系支配者》分卷阅读53

    后,徐晟喝了口啤酒,这才道:“秦少?”

    秦歌有些意外:“是我。”

    实际上,徐晟比他更意外。

    从沈沐的叙述中,医生了解到这是个刚到榕城基地的队伍,由一对学生兄弟、一个退伍军人和一个路遇的同伴组成,和其他的队伍对比,可以说是要实力没实力,要关系没关系……

    哪想到刚进人家门,就被打脸了。

    徐晟不动声色:“很荣幸见到你。来,我敬你一杯。”

    类似“我不认识的人认识我”的情况对秦歌来说是家常便饭了,他和医生碰了碰杯子,喝了口酒,道:“现在才说,是刚才没认出来吗?”

    这当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唔,解释成之前眼里只有鱼好像也行?

    徐晟光棍道:“之前认出来,就不好和你抢菜了。”

    沈沐:“……”

    沈浩:“……”

    齐悦:“……”

    李和光竖起大拇指摇了摇,很快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收回去了。

    秦歌失笑:“我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吗?”

    “当然不是,秦哥又豪爽又大方,”齐悦一边盛汤,一边道:“认识以来,就一直很照顾我们。”

    徐晟觉得这句话很是意味深长。

    李和光此时道:“我们路上刚好遇到在执行任务的秦哥和习姐,就和他们搭伙了。”

    习姐?

    难道是习市长的女儿?

    和市长那边也有交情吗?

    不,可能只是凑巧顺路而已,没看见习娜没来吗?至于秦歌,可能只是爱交朋友而已。

    “小沐,你喜欢吃什么?我下次再带些来。”

    ……不像是单纯的交朋友啊。

    徐晟仔细地看了看沈沐,发现他在人类的审美观里应该是长得很不错的——原谅他做的手术太多看谁都是骨骼肌肉内脏了——但即使如此,也不至于能吸引秦歌这样献殷勤吧?秦少一向喜欢前凸后翘的女人,这在基地里是常识。

    难道说,这少年很特殊?

    身手这方面可以排除,剩下的要么是背景,但如果是背景沈浩应该也有,秦歌却只围着沈沐,那么是……异能?

    对了,末世有其特色,这种新冒出来的能力,可以预见将很快成为主流。

    到底是不是呢?

    值得观察。

    那么,要加入队伍吗?

    徐晟啃着菜芯,脑中权衡着利弊。

    猪一样的队友是很可怕的,尤其是面对神一样的对手的时候。

    李和光是主要战力,沈沐待观察,沈浩看起来需要保护,齐悦也是一样……这种配置,对他来说很是鸡肋,出去一趟收获就不说了,丧命才是最麻烦的。

    徐晟犹豫中。

    继鱼被消灭后,菜芯也没了,大家纷纷喝汤,午餐肉反而是大伙动筷子最少的。就在汤还剩一半的时候,屋外传来了敲门声。

    沈沐皱了皱眉:“秦哥,你是怎么知道我们住在这的?”

    “去房屋中介调了资料,”秦歌怔了怔,讨好道:“看在我带来的东西份上,原谅我吧?”

    这是种不尊重**的行为,但平时做惯了,秦歌一时竟然没意识到。

    “嗯,原谅你了。”

    沈沐随口答应,走到门前瞧了瞧猫眼。

    外面站着习娜和另一个女人。

    沈沐回头道:“习姐带人来了。”他开了门。

    习娜一点也不拘束,进门就四处张望,夸奖道:“这房子不错!”她将手里杀好的鸡递给沈沐:“来,姐送你的!”

    沈沐真心实意道:“谢谢习姐。”

    如果这两名衙内每次来都带吃的,沈沐绝对很欢迎。

    “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好姐妹,楚莹莹;莹莹,这就是沈沐了,那边还有……”

    习娜的声音戛然而止。

    她看到了某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不同于秦歌有种被抓奸的感觉,习娜仅仅是有些惊讶:“秦歌你也在啊!还没吃完饭呢?”

    沈沐搭话:“习姐吃了?”

    “嗯,刚吃完想散步,莹莹对你们很好奇,干脆带她来看看了。”习娜走到桌前瞧了瞧:“还有碗吗?我喜欢紫菜汤。”

    齐悦搁下筷子:“我去拿。”

    徐晟若有所思。

    这队伍水很深啊。

    要不,加入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原文:难道说,这少年很特殊?身手这方面可以排除,剩下的要么是背景,但如果是背景沈浩应该也有,秦歌却只围着沈沐,那么是……异能?

    徐医生gj!

    虽然想错了秦歌献殷勤的原因,但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呢。

    原文:这队伍水很深啊。要不,加入试试?

    徐医生你……2333

    #脑补拯救世界系列#

    第40章 重生

    秦歌和习娜并不知道他们的到来会成为沈沐的神助攻。

    前者是和父母叙完别情后便找了个时间过来刷好感度的;后者则是被楚莹莹拉过来的。

    是的,楚莹莹。

    新来的客人有两位, 齐悦自然也拿了两个碗, 习娜给自己和好姐妹都盛了, 而此时,两个女人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享用起来。

    习娜的性子爽朗,喝汤的动作并没有所谓“大家闺秀的礼仪”,和路边随便一个妹子没什么两样;而楚莹莹的画风……要比喻的话, 她就好像是从古装剧或者近代剧里穿越过来的那种高门大户里的小姐。

    端坐的姿态、拿碗的动作、执勺的弧度, 一切都是那样赏心悦目, 一举一动几可入画。

    但这画作必定不是顶级的,因为模特缺少了灵魂。

    太刻意了。

    这并非是底蕴和环境所熏陶出来的, 而是训练出来的。

    沈沐观察了一会儿, 发现楚莹莹做相同动作时手腕弯曲的角度和停留的高度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之后, 得出了这个结论。

    这道理也很简单。

    如果让一个人随意写同一个字十遍, 那么这十个字或多或少会有些区别,比如第一个的横长些, 第二个的撇短些;可如果让他在垫着字帖的白纸上临摹, 那么同一个字, 他会始终写成一个样子。

    什么样的环境会铸就出这样一个女人?

    市长独女的好姐妹……吗。

    满满的违和感。

    咦?休伊斯的声音突然响起:那个女人身上, 有时间的痕迹。

    时间……是异能?

    无论是时间暂停、倒流还是前进, 都太逆天了。或者是比较不影响平衡的能力,比如说回溯某一个地方前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

    不。

    休伊斯似乎在仔细斟酌,良久后, 他道:时间倒流,不是异能,而是发生在她的身上,真奇妙,莫大的机遇,居然会降临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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