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倾天下》权倾天下分节阅读2

    第十四层又回归了赌博性质,这次好像高端了一点,空间也变得宽敞的多,如果是一般人进来赌,根本就没有余地输的只剩下一条内裤,可能整个人被割的就只剩一个颅骨。我正在想象一个被乌鸦啄食的颅骨,突然,整个场地的中间偏左的位置传来一声枪响,我觉得我似乎低估了这里,貌似还有人赌命的。

    他倒地之后立刻有个伙计过来,砍下了他的头颅,以确保这场游戏的绝对公平,也就是保证败家的完全死亡。

    我本来认为是这样的,但是几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因为出老千当场被伙计给毙了。这也是“国王游戏”的规则之一,14层开始要命。第九层只是断个胳膊断条腿,最多疼疼,很快就长出来了。

    我有一点很奇怪的感觉,好像很排斥,这里的老板完全在做一件没有必要也没有用的事情。我一直感觉老千好像就是一种传统技艺,这个人如果想要屏蔽的话,不要开设这样的楼层就好了。全部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可是有那么多人妄图改变,这个人精老板也不例外。看来我高估他了。

    我不愿意在这里久留,因为这样的楼层赢到最后的还是大庄家,也就是人精老板。

    第十五层是一个复式的楼层,莫名其妙的有一种中世纪交际场的风格,人和人搭在一起,然后千篇一律的在脚下画格子,重要的从来不是画格子这件事,而是其中隐晦的交谈。在这种场合我就穿的太随便了,只是稍微看了几眼,很快就离开。

    我猜想一直到十七楼,应该全部都是这种风格,要不然会让人有断裂的感觉,同时也会影响气氛,还会有各种尴尬的可能性但是当我进到电梯里面去的时候,我却发现这个电梯接下来不能通到16楼,而是直达17楼,因为可能性超过3种,又是没什么必要的事情,我实在是无力去思考,直接到了17楼。

    没有任何光亮,我稍微看清了一点轮廓,这里好像是一个类似电影院的地方,但是仔细一看,才发现这里是一个拍卖场,座位要稍微大一些,还是复式楼层,上面是很有中国古风的雅间,只不过这么大的地方,完全一个人都没有,其实我也不想看见拍卖,既然越往上越诡异,那么这里买的肯定是看了就要洗眼睛的东西。

    我看见一个楼梯口,想要到里面看看,突然听到身后有一个低沉的人声,默默地说了四个字:“南宫枫曜。”因为声音低沉的诡异,像大提琴的音律,这里又是这样的黑暗,我不受控制的轻轻颤栗了一下。

    “刚才太久没说话,声音有一点奇怪。”他的声音稍微正常了一些,我也渐渐认出来了,“怎么了?吓到你了?”

    安德里亚斯,这个人是安德里亚斯。

    “我家的伙计说这里有一个银发金眼的变态到处乱跑,让我过来看看,需不需要弄死。”

    “不要弄死我。”我听见他说的话,总感觉自己已经满脸黑线了,最好的选择是这么说,希望他能放过自己的同宗兄弟。而且从他刚才说的“我家的伙计”就能看出,这里的人精老板是安德里亚斯,看来以后在这里要小心一点,我不想死无全尸

    “我当然不会。银发金眼,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你。弄死了最大的粉笔灰供应商,我会很受打击的。”

    “粉笔灰”我总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打击,然后就听见了他的笑声。

    “还有公斤t-34和原子笔。”

    “我哪里有按公斤买t-34!什么原子笔!叫伦家的全名!”一般情况下,对他大喊大叫会被当场毙了,于是我在喊完的一刻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钢笔手枪。”他今天心情好像不错,没有毙了我,而且真的叫了全名,气氛稍微有一点诡异,我总感觉还是让他把我毙了好了。

    “南宫枫曜,你造吗,昨天晚上我没有被凌轩从床上踹下去。”

    “不造。”我绕过他,想要快速离开这里继续到七楼泡着,但是他跟过来了,就像要灭了我一样,还在一遍一遍的炫耀近一个月来,他每天都被自家小受踹下床,踹出卧室。有时候踹到院子里去,然后他就虔诚的在外面跪到天亮为止。

    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电梯门打开之后,我看见了自己等了15天都没有见到的人,他挽着另一个人的胳膊,就站在电梯口,之后我只是看了他一眼,他也只是看了我一眼,和平时一样,该进的人进,该出的人出,没有任何停顿,没有任何驻足。擦肩而过都是妄想中的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信息量有点大,所以作者君写的很像流水账,而且自己最近有一些崩溃,下一章应该就会好一些。楼层安排可能会有一点错乱,因为作者君世界观错乱。

    ☆、安德里亚斯

    那天午夜和平时一样,我还是坐在那个位置,放在面前的还是正在燃烧的伏特加,可惜的是他还是没有来,可怕的是角落里有一个醉汉在乱扔酒瓶子,并且各种破坏公物。听见角落中嘈杂的声音,我更加确信,我这个人就是特别讨厌醉汉。

    伙计们努力的拦截他,可是无奈醉汉如此生猛,他们只能像僵尸攻城一样一边阻挡,一边让一个人找个安静的地方打电话叫老板过来。我闲的无聊,将酒精一饮而尽,因为最近总是在喝,现在只会走神一秒了。

    熬过一秒的眩晕后,因为无聊,我凑过去看了一眼,醉汉好像很年轻,标准的金发碧眼,身材匀称,有190那么高,穿着最经典的黑色西装,我好像突然想到了某个死党,然后就很惊悚的发现,那位生猛的醉汉竟然是安德里亚斯

    我感觉实在是太无奈了,现在的有钱人任性的无法理解,没事干喝的醉醺醺的然后来砸自家店更加惊悚的是这群伙计竟然都不认识自家老板

    “只是个醉汉而已,有必要叫老板吗?”我凑过去跟一个小男孩套近乎。

    “老板说了,他最近都会呆在这里,如果有笨蛋就叫他过来玩。”

    我不想说什么了,如果告诉他“这个笨蛋就是你家老板”,他一定会打死我的,虽然我没那么容易就被打死

    身为一个行动派,我悄悄地绕过了这群笨蛋,走到桌子旁边,拿起一部正在震动的手机,这里果然太吵了,如果能听见声音的话,这群喽啰3分钟前脸就该绿了

    我点亮屏幕,果然有来电显示,只不过为什么备注姓名是麻薯太郎

    我把手机拿到安德里亚斯面前晃了晃,他很敏捷的一把抓住,很随便的甩开小喽啰就跑到楼梯接电话去了,那群喽啰很敬业的追在后面,我想象着他们尴尬到变绿的脸色就有些于心不忍,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命运吧(笑)

    果然不到3分钟,一群变成绿色的喽啰小心翼翼的跟在安德里亚斯的身后,他微笑着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小喽啰们恭恭敬敬的站在旁边。

    “站着干嘛?不坐?”小喽啰们不约而同的用力摇头。

    “是吗?那就去干自己的事情?去吧,皮卡丘!”小喽啰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像是世界末日来了一样拼命逃开,留下安德里亚斯一个人笑的开心,“不要回来了哦!”然后十分愉悦的对着小喽啰喊。

    但是下一秒,这个人一口气喝完一瓶伏特加之后,十分突然的倒在了地上,我感觉很奇妙,有一种去验尸的冲动。但是走过去一看才发现,这个人只是很突然的睡着了而已。

    正在我感到无奈的时候,他突然很大声地笑了起来,吓得我条件反射一般往后一跃,差点撞到一个可怕的大叔。很尴尬的各种道歉之后,我恶狠狠地瞪了安德里亚斯一眼,却发现他竟然很惊悚地睁着眼睛

    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有毒

    “南宫枫曜!”他一字一顿的叫我的名字,简直让我有一种想死的冲动。

    “yes,sir”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全身的细胞在一起命令我这样回答,大概是抖m血统在作祟吧我知道我的表情很紧张,笑容很紧绷。

    “跟我回家,我让你见罗杰。”

    “罗杰是谁?”

    他没有说话,做了一个口型,我看出来了,是“东亚小男孩”。

    我一直都觉得安德里亚斯是个蛇精病,他难以捉摸,出尔反尔,性格反复无常,背景完全神秘。并且我一直都认为他最可怕的地方是他诡异的性格,因为性格不正常,所以这个人经常会做一些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我希望我今天只是被他的难以捉摸坑了,不是他诡异的性格,要不然我一定会死无全尸。

    刚才说好的明明是我跟他回家,可是为什么现在是他整个人趴在我身上一动不动!

    我不想说话,安德里亚斯的家半年前去过,大半夜的被叫去搓麻将。那几个人都太厉害了,安德里亚斯、凌轩、李泽桥,三个人都是老成都打法,牌面在桌子上一搓就知道这是什么牌。安德里亚斯比较厉害,我看他貌似从来没有猜错,可是他在打牌的时候总是一遍遍的说“我是北欧人”。什么意思?提醒我们他在出老千?但是只赌了25美分的硬币,出个老千的成本都比这个高

    然后李泽桥就总是用钱砸他好吧,只是25美分当时他狠狠地把硬币砸在安德里亚斯的额头上,安德里亚斯笑的很开心,很给面子的说“好疼”。

    想起来那天晚上,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我一直在输,但是因为很有趣的原因吧,现在我因为回忆而笑的很开心。回过神来时,自己的脸已经笑得有一些僵了。再一次反应过来时,又感到无限的哀怜。

    可能就在不到一个月前的时候,我想起逃跑的恋人还会十分的悲伤,无论是可怕的事情,开心的事情,悲伤的事情,无聊的事情,兴奋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感到悲伤。但是现在,我因为想到了一件快乐的往事而笑的开心。“这似乎是感情淡化的标志”,我想到这件事情,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感到悲伤,但是性质已经不同了,怎么悲伤都无法挽回,我会慢慢麻木,慢慢淡泊,最后完全遗忘。

    所谓人格,听起来好了一些,但是还是有着人类的悲剧。

    安德里亚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我也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弱,设定中的我力量、耐力、速度和防御都很可观,血貌似也很厚,不过不砍头不会死,血厚不厚都没关系。说起来安德里亚斯,他的一切设定都是迷。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安德里亚斯的家,因为门牌号太好记了,513——黑色星期五。走进院子的时候,他突然笑了一声,笑的很惊悚,我不理他,默默地按门铃,希望凌轩能在一秒内把他领走,然后爱怎么样怎么样,最好让他跪搓衣板去。

    但是出乎我的意料,来开门的是一个东亚小男孩,我最喜欢的舞者。本来以为安德里亚斯只是随便说说,居然真的在啊!我还是一幅醉汉样,怎么办怎么办!我猜已经没有我考虑的机会了,因为罗杰从鞋柜上拿过来一把自动手枪,m1935,肿么办肿么办,如果头被轰飞我就完了

    “能用黑星吗?不要把子弹留在我脑子里了。”其实是害怕头被轰飞,应该不会吧,我又不是电影里的僵尸,脆的和饼干一样

    他果然没有理我,而是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安德里亚斯一眼,看见他还在睡,枪口一偏,立刻扣下扳机,子弹向安德里亚斯飞去。我听见“轰”的一声,本来以为自己的肩上现在已经血淋淋的,但是看了一眼,却不是这样。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徒手抓住了子弹。

    现在他一副很清醒的样子,他看着手中的子弹,我看着他完好无损的手,他对着我傻笑,我感觉很尴尬,也对着他傻笑。旁边的罗杰在开枪的时候就因为后坐力太大而丢掉了枪,之前看见安德里亚斯接住子弹,早就用瞬移一般的速度开始往楼上跑,在我们傻笑的时候,他已经逃跑了。

    安德里亚斯追了出去,可是他的身影才刚消失,就立刻飞出来了。一个黑发金眼的少年同时飞出来,脚踩在安德里亚斯的胸口,我看他的力度根本就踩不住那个病娇,但是病娇却完全不反抗,还笑的很开心。

    “凌轩是我的真爱”,我突然想起来他基本上每天都在说的一句话,看起来是真的,因为病娇在喜欢的人面前是个彻彻底底的抖m。

    我不再关注安德里亚斯,转而去看凌轩,还是那么唯美的人啊完美的就像一个艺术品,而且设定中好像只有19岁,很年轻的样子。他现在穿着浴袍,踩安德里亚斯的时候腿就完全露在外面,皮肤好像很好的样子,我承认我犯痴汉症了

    只不过痴汉症被逗比症压制了,因为我看见了凌轩在一侧扎着小辫子(参考镜音连的小辫子,只不过凌轩是那种“双马尾少了一个”的类型),就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

    我的笑声成功吸引了凌轩的注意力。

    他对我做出很冷冽的表情,说:“这没你的事了,滚!”声音很干净,很有少年的气息,可惜的是音调已经僵硬了,不怎么可爱。

    安德里亚斯趁着这个机会,轻易地破坏了凌轩的平衡,让他向后倒去,自己顺势用公主抱一下抱住他,一边往外跑一边低着头对凌轩说:“我们到地下室继续吧”

    “滚开,我没有心情虐你。”他一脸认真的回答。

    “那怎么办,去鬼屋玩吧”

    在我的注视下,两个人旁若无人的跑出去了,我看他们一直往北边跑,就猜测他们要去的不是别的鬼屋,而是和我家齐名的三大鬼屋之一——北城鬼屋。和它的名字不符,那是一个哥特式鬼屋。我家好像是森林鬼屋,也同样和名字不符,本应该是个华丽的哥特式,却是一个石砌鬼屋,勉强算是个没有装修过的哥特式。

    我听见了轻快的脚步声,抬头看去,就发现罗杰从楼上下来了,正在拐角处,我们的视线一瞬间就会对上。他当然知道我在看他,像是少女一般错开视线,又娇羞的跑到楼上去了。

    我关上门,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我要在这里找一个地方住下,以后就可以天天见到罗杰了。

    储物间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纠结以后是要将凌轩写成女王受还是痞受,自己比较倾向女王受,因为安德里亚斯是病娇攻。

    ☆、储物间

    我在储物间住下了,本来以为里面应该有很多旧衣服,或者是各种枪,要不然是小黄书和漫画书。但是出乎我的意料,里面没什么东西,只有一个法国人的迷你衣柜和一个中国汉代的小桌子,当时我四处看了看,还在墙角发现了一个插座。

    太好了,这里已经集齐了我居住所需要的全部东西——衣柜、桌子、插座。

    我很开心,去提了一桶水,随便拿了一块抹布,把除地面和墙壁以外的地方全都擦了一遍,现在看起来已经好多了,然后又扫地、拖地,虽然弄了好久,但是我总算能够住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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