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床上,一脸木然。笑不出来。医生大约早已见惯了这样的场景,面对不停追问的经纪人,他只是退后一步,抛下最后的宣判。“如果你想继续演下去,只有一条路。”
经纪人追着医生不停询问,最后医生冷冷地将一张名片抛在床上。他和经纪人开始交涉,说清保密金额与协定,而我捡起床上的卡片。
那是一家小诊所的地址,医生没有执业牌照。我点头,没有任何犹豫就踏了进去。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思琳,没有告诉任何人,对外宣称是不严重的伤,只需在家中休养半月。在三天以后诊断完成,下了一种特效药,但医生告诉我,只能维持三个月。
三个月。足够了。
这样的病,我从未想过治好,能够苟延残喘,对我来说是福分。就算是等价交换,能够活到此时此刻,我心满意足。
我用咖啡将药灌下喉,开车往片场而去。
因为是最后一幕,很多人到场了,记者、粉丝,甚至是已经杀青的演员,我对每个人微笑。最后,是思琳。
她身上只有一套正装,却还是穿得那么好看。她开口,第一句话是:“你真的来了。”
我微笑,没有说话。她看见我的笑容,表情立刻哀伤起来。
“你还要去?”
“我已经站在这里了。”
她的声音是哑的,空灵的声调带着无奈。只需两句话,我就清楚,她又查到了真相。我没有反应,即使她什么都知道,那仍然没有用。
“你为什么不听劝?”
“我只有这条路可走。”
这个世界的人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我靠自己的能力换来这一切,直到如今,还差一步,我就能走到事业的顶峰。
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
“可是……”
“够了!”
我背过身,闭上眼睛。“思琳,你什么都不知道。”
有人敲门,舞台的表演即将拉开序幕。
“是我自己要这样的,像我这种身体上有缺陷的人,”我大声地笑,“还能做什么?放弃吗?就这样停在这里不继续走,如果是你,你甘心吗?”
这个世界不会留机会给没有能力的人,而我能够依仗的只有这么多。就像一个有沟通障碍写不好对话的作者,一个只是高音唱不下去的歌手,一个话说不利索的律师,一个找不到食材的厨师——明明什么都不缺,缺的只有那么多。
“是啊,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你说我可以走别的路,你说我不一定要演这种角色,你说我根本只是矫情不肯努力……”
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
一个作者不可能不写对话,一个歌手不能不唱高音,一个律师不会是哑巴,一个没有食材的厨师什么也做不出来。
“而且,我的路决定得太早。”
我从出生就开始笑,十一岁那年我已经走上这条路。我回不了头了,我只能继续走下去。即使不会是现在也会是以后,我迟早会堕入魔鬼的陷阱。
当你进入一个圈子,最后你会发现,你想要的越来越多,你的路越来越少,你不可能一直安排退路给自己,而你只能往前——即使那条路是死的。
思琳愣住,一言不发。
她是声乐上的天才,用天赋交换一切,我则不然。
是啊,公主怎么可能明白小丑的痛苦,一切不过是我的奢望罢了。
我回身压住门,门外越来越吵。我合眼,说:“我走了。”再也不见。
医生的话在我的脑海里回荡:吃了它,你就会死。
思琳一个字也没说。我开门,前去化妆,穿衣,将长发绾起。镜子里的女人气质妩媚倾城,乌发雪肤长睫,脸上毫无表情,一身红衣惊艳夺目。她是轻舞。
我是名利双收的一线影星,我演的是倾国倾城的女主角,我病了整整十七年,我将在一个月内死去。
高跟鞋在响。喀、喀、喀。
我往片场走去,路过一条灯光昏黄的走廊,走廊的最终有一面落地镜,镜旁是一盆松柏。我站在镜前,灯光柔和璀璨落在胸前的项链上。
我扬起嘴角,眼睛弯了起来。
笑靥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你看到这里,这篇好长好长,写了一个礼拜,作者快要死掉了qaq。
-最后一个画面就是脑洞来源,至于她有没有死,我没想。
-那个病是假的,完全不科学,单纯只是作者的脑洞而已。
☆、《憎恨》
b:“你很讨厌她?”
c:“所以我要转校。”
b:“可是你们还在一个城市里。”
c:“……我会考其他地方的大学。”
b:“但你们还在一个国家。”
c:“考研可以去外国。”
b:“但你们同样在地球上。”
c:“我读的是理科。”
b:“就算你上了太空,也还和她呆在同一个太阳系里。”
c:“人类发展发达,我要活到能冲出太阳系的那一天。”
b:“那你们还在同一个银河系。”
c:“……”
c:“你的意思是要我现在冲过去杀了她,让她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
我很讨厌一个人。
虽然我也说不上我为什么讨厌她。初一认识的时候,她只是班里一个普通的同学,坐在我前面。我讨厌她,因为她看起来很懒惰,像个普通人那样,和朋友闲聊每天都在抄作业,放学以后被人留下来做海报时一脸不愿意的样子。
她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每家学校,不,是每个城市都找得到像她一样的人。可我就是讨厌她。
她的家庭情况是这样的:一对父母,两人的基因都算不上突出只是凑合在一起普通过日子,她有一个姐姐,是普通白领。她的交友列表没有特别少或者特别多,有一两个闺蜜。如果有人送她礼物她就会回送,偶尔会说说别人的坏话。
她是一个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人。
啧,我凭什么要给她起假名,我嫌脏了我的手。
可我就是讨厌她。
写这个代名词都让我觉得烦了。
升入初中的第一天,她就坐在那里,看起来懒洋洋,还强行拖着我出去买果汁。我并没有自愿,只是因为想不到应该怎么拒绝。因为我不想显得跟在她后头那样,我也买了一罐果汁,一不小心汁液洒了出来,让我的手黏黏的。
不是很糟糕,但是难受。
那罐果汁造就了我对她的主要印象。我听着她说一些无聊的话,心中想着人类之间进行的交流真是无聊。为什么人要有沟通需求?
那时候,我的父母总算是离婚了。在我千方百计想要拆散他们之后。我很开心,虽然家里变得空空的。这是整年里,唯一让人觉得开心的事。我兴奋雀跃了好几个月,但这个人的出现浇灭了我的所有激动之情。
她很普通,普通得让我讨厌。
她说着一些与现实根本无关的事情,比如班里哪个女生换了御宅屋,上次出去哪家店买了什么,还有我的鞋子不好看……
我的鞋子不好看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发誓,我没有留神听她说任何一个字,只是那些话强行钻进我的耳朵。她说的话明明很普通,却让我心有不甘。——她出去逛街的那个周末,我正在家里试图拼凑被楼下熊孩子撕碎了的作业,而那天晚上我好不容易让作业回来了,却忘了买菜做饭,被母亲骂了一顿,饿着上床。
我面无表情,大约也被她误以为迟钝了。
……总之,我就是讨厌着,这样普通的她。
当然,其实我曾经想过说的。在说完那个周末发生什么事以后,引来了她的大笑,她说:“哈哈哈你怎么能这么倒霉啊,幸运e少女。”
她把我想说出来的事情当成搞笑节目主持人故意安排的笑点,她说的那个词语我也知道,但我的本意不是那样的。她其实并非不知道,而是在幸运的人眼中,那些事根本不算是事;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重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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